编者按:“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促进领域高质量发展,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以常见问题为切口,用小视频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真正把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公众对住建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高法治住建建设水平。
物业管理规定中与业主相关的那些事。(视频)
深圳新闻网2025年5月14日讯(记者 黄卓坚)本期视频让我们重点关注如下问题:业主的投票权将决策哪些事项?业主的投票需要多少比例可以推进相关决议事项?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所进行的投票,应如何计算票数?
第一个问题主要涉及的法条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具体规定为: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对于业主的投票需要多少比例可以推进相关决议事项,《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 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那么,如何计算业主投票的票数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业主投票权数、业主人数和业主总人数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业主投票权数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计算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或者同一业主拥有两个以上专有部分的,均按照一人计算;
(三)业主总人数,按照本款第二项业主人数的总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