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玲”距离:《民营经济促进法》如何为民企撑腰,你看懂了么
2025-05-25 09:1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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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玲”距离:《民营经济促进法》如何为民企撑腰,你看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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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5年5月25日讯(记者 张玲)《民营经济促进法》于2025年5月20日施行,这样一部为民企撑腰的法律对深圳而言,意义不言而喻。本期法律“玲”距离邀请法律界资深人士畅谈《民营经济促进法》,他们有的是人大代表,参与过深圳多部特区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有的是从企业总裁转型做律师,还有的是多年耕耘于企业用工领域的法律,今天,他们的思考和解读来了。

为民企提供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对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而言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闵齐双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自己对促进法实施的心情。她高兴地看到,改革开放拉开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序幕,民营经济也终于在今年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基本法”。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民营经济第一城”,将会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进入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篇章。“我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会为深圳以及我国的民营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包括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发展质量等。”

深圳市人大代表闵齐双。(本网资料图)

闵齐双通读《民营经济促进法》后注意到,它展现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专门对“远洋捕捞”式的异地违规执法、乱查封乱罚款等民营企业反响强烈的问题作出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与《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相衔接,形成制度闭环,还多次提到“支持”和“鼓励”,要求政府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速配套政策落地,逐步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起稳定政策环境,推动政府从“面面俱到”的管理者向“无微不至”的服务者转变。

在进一步提高民企发展质量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章节,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鼓励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另一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还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守法经营,加强企业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非禁即入”为原则,为民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振辉认为,在当前经济发展的浪潮中,《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无疑是一颗投入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对深圳乃至全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

深圳素有“民营经济第一城”的美誉,民营经济是深圳经济版图的绝对主力军。数据显示,2024年,深圳民营企业数量超260万家,贡献了全市约40%的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的税收、近60%的增加值、70%以上的进出口额以及90%以上的就业 ,比亚迪等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在此诞生、壮大。在黄振辉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更是为深圳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深圳市人大代表黄振辉。(本网资料图)

放眼全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现了制度性突破。它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写入总则,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根本上确立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以“非禁即入”为核心原则,将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上升至法律层面,配合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打破“玻璃门”“弹簧门”,让民营企业得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往一些地方出台文件要求本地企业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或是以各种行政手段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特定领域经营的现象,都将得到有效遏制。

黄振辉分析说,法律还在融资与创新上给予民营经济大力支持。允许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顽疾;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共享,极大激发了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方向也愈发清晰。一方面,要聚焦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前沿领域发力,突破“卡脖子”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推动绿色转型与数字化升级,让传统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

黄振辉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民营经济将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行,为我国经济发展添砖加瓦,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

从制度上解决困扰民企发展的长期性问题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监事、权益合伙人黄志明律师作为一名企业成长起来的律师,他看到了这部法律中的多个“首次”:如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首次将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写入法律;首次将不得签订“背靠背”条款写入法律......

黄志明律师。(本网资料图)

黄志明律师同样注意到,该部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在竞争性领域,将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打破市场准入壁垒,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明确规定,在授信、信贷管理等方面,金融机构要平等对待民营企业;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这些规定都是在现实中能对民营企业运营产生重大的影响。”他认为,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体系,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困扰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长期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作为创新之城,民营企业众多且活跃。该法的实施为深圳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基础,使深圳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时有更明确、更权威的法律依据,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从法律层面保护民企,是时代的重大进步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把民营经济定义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可以说非常清晰而准确,这毫无疑问是一个时代的重大进步,对民营经济是一种肯定和保护。此外,对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也有了法的依据(比如,不能以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这意味着,对民营经济的经营保护和准入都有了细致的规定,从政策层面走到法律层面,受到了广大民营经济企业家的欢迎。

“有了这个法以后,民营企业的工作就相对定心,对未来就有预期,不会茫然。”他认为,法如何执行到位是关键,来自人大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和媒体监督缺一不可。

杨勤代表。(本网资料图)

实现“政策输血”到“制度造血”的历史跨越

专注于企业用工指引领域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曾凡新律师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深圳更具有意义,这可以说是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第一城”营商环境的重要法律,为深圳构建全球标杆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他认为,该法不仅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也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未来深圳可依托立法优势,在数据产权、跨境贸易规则等领域率先细化配套政策,持续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其作为民营经济创新策源地的核心地位。”

曾凡新律师。(本网资料图片)

往大了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中国民营经济的意义在于,它实现了“政策输血”到“制度造血”的历史跨越,包括该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稳定的政策预期也将激发企业家长期投资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加速释放新质生产力,为民营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曾凡新律师预测,未来民营经济发展需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纲,构建“法治化+市场化”双轮驱动模式。制度层面加快配套细则出台;企业层面聚焦核心技术突破与合规体系建设,激发民企与地方政府的联合创新活力。同步推进区域协同与国际规则对接,培育全球产业链主导力。

[编辑:刘梦婷 周浩桦] [责任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