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6日晚间发布关于诉讼等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称,公司的股票4个交易日(2018年9月3日、4日、5日、6日)内收盘价格连续涨停,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6.39%,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以下风险。
公告提示称,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35宗诉讼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涉及标的金额252526.71万元。其中,3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诉或撤回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1705.60万元;2宗诉讼案件法院裁定中止诉讼,涉及标的金额30302.80万元;3宗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已中止仲裁程序,涉及标的金额22844.61万元;11宗诉讼案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涉及标的金额81280.16万元;3宗案件一审判决败诉,涉及标的金额4988.00万元,公司已提出上诉。其余17宗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涉及标的金额101405.54万元。
经公司自查,上述39宗案件涉及的款项均未进入公司账户。上述案件的发生应为犯罪嫌疑人伪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冒用公司名义实施借款或担保导致。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最终结果,仍需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仲裁机构的裁决为准,公司积极配合律师团队对收到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应诉。
公告提示称,截至目前,公司仍有10个银行账户处于冻结状态,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合计为68038.00万元(该统计口径包括了法院同一裁定书在不同银行重复冻结累计计算的情况),实际被冻结金额约为4220.09万元;除银行账户被冻结之外,公司名下的14处不动产、商标注册号为5680379、10085678、5183700号的商标所有权、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00%股份、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浙江金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51.00%股权;另外周伟洪在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利润承诺期间2018-2019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中的7300.00万元亦被法院冻结。在公司收到的所有查封冻结裁定中,均存在周建灿、周纯、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分别或共同作为被保全人的情况。
截至目前,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的公司印章被伪造案、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负责人张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仍在侦查过程中,目前尚无明确结论。
截至目前,因周建灿先生去世所导致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就上述事项,若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